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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离退休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来源:     浏览:次    时间:2023-05-08

   

各校区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体检暂行办法》(校政发综[2016]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会关于在职教职工体检的具体安排,结合离退休教职工实际,离退休工作处拟组织开展2023年离退休教职工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湖北文理学院在编在册离退休教职工。

二、体检时间:202352277日。在此期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离退休教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心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单(襄城区荆州街136号康健楼2—3楼)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20;00点后请勿进食进水。此外,经离退休处与体检中心协商,安排两个休息日专门为老同志体检服务:527日(周六)为隆中校区和盛丰路校区老同志专属体检时间,63日(周六)为建华路和中原路校区老同志专属体检时间。

三、体检地点:1、居住在襄阳市的统一安排在襄阳市中心医院(学校附属医院:襄城区荆州街136号康健楼2—3楼)体检中心;2、居住在襄阳市以外的,自行在当地的公立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把当地的医院体检发票(发票背后注明个人银行账号)于731日前寄给所属校区工作人员,待离退休处统一报销后把体检费转入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体检项目:居住在襄阳市的离退休教职工参照在职教职工体检项目执行,详细内容见附件;居住在襄阳以外的离退休教职工在不突破经费标准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体检项目。

五、经费保障:参照在职教职工经费标准执行,离退休男教职工690元;离退休女教职工965元。经费据实际参加体检人数结算,从2023年预算的教职工体检专项经费列支。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体检项目》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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