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老年文体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安全意识,确保我校离退休人员安全、有序、持续地开展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各校区要定期对活动室、活动场地、器材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活动室值班制度等,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2、组织各种活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好参加活动老同志的人身健康安全,饮水卫生等,并随着天气变化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防雨湿滑等提示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问题,遇到安全紧急情况,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离退休处。
3、居住校外的老同志参加活动,要注意乘车安全,需到正规的汽车站乘坐汽车,不得租用“黑车”或搭乘超载客车,并对参加活动期间个人的往返路途安全负责。
4、外出旅游活动,以个人自愿、费用自理的原则,委托旅行社组织。外出旅游期间的安全工作由旅行社负责。
5、离退休老同志要客观评估个人身体状况。凡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的老同志,可酌情在校内参加一些适宜的活动。组织老同志参加校外活动,必须经离退休处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参加,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组织老同志参加校外活动。年龄超过7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参加校外活动,须持有当年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由亲属陪同,并经相关单位同意,方可参加,个人若执意参加,出现意外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6、组织各种活动要制定详细的纪律、规则规定。活动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活动的纪律、规则规定,活动期间个人因身体情况无法继续活动时,应立即终止参加活动。
7、活动参与者要充分了解活动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做好必要的个人身体安全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加活动。
8、组织各类比赛活动,如发生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者要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并向离退处上报情况。个人如出现身体不适,要接受活动组织者安排的现场急救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负担。
9、组织活动要适量、限时,本着个人自愿、就近参加为主的原则。不得组织游泳、登山、骑行以及田径、篮球比赛等危险性高、运动量激烈的项目。对活动可能出现的风险要作出科学预判,并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
10、校区活动中心主任为本校区活动组织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始终陪随老同志们在活动现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事请假,须向离退处递交书面报告,无故脱岗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