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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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走访高龄和空巢老人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老干处     浏览:次    时间:2018-10-18

   

一、工作目的


做好定期走访高龄和空巢老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离退休工作政策、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需要,此举对于加强与他们的思想感情沟通,让每位老年人感受党和学校的温暖与关怀,营造全校关爱老年人风气,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走访对象

    1、我校全体离休干部;

    2、全校每位空巢老人;

    3、全校70岁以上退休人员。

  2. 内容与形式

    各校区结合实际,开展上门走访慰问、电话热线沟通、组织座谈等形式多样的走访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身体、生活状况,参加活动等情况以及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 责任分工

    处长负责全校走访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副处长负责各校区走访工作的督办与落实;

    各校区活动中心工作人员与校区老协、支部负责本校区走访工作。

  4. 工作要求


  1. 各校区对每位离休干部、空巢老人和80岁以上退休人员每季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对每位7080岁之间的退休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2. 各校区要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空巢老人、70岁以上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根据掌握的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走访活动。

  3. 离退休工作处、老协、支部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校区走访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结果。

  4. 各校区要建立走访工作台帐,离退休工作处每季度最后一次工作例会对各校区台帐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